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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规范办学准则

2012-08-29 来源:人民网收藏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根据教育部网站28日公布的一项通知,从幼儿园到高校在内的各级学校在即将开始的新学年,必须规范办学准则,严格管理工作。

  针对幼儿园,通知要求要规范收费管理,“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通知要求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禁止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通知还特别强调要治理教辅之乱和违规补课,提出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摊派教辅材料,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针对中等职业教育近年来出现的一些问题,通知提出禁止有偿招生、抢拉生源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重复招生、重复录取等不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虚假注册、虚报冒领助学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高等教育阶段,通知着重强调要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绿色通道”,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同时,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保证一定数量的低价菜和免费汤供应。

  通知也对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如组织好少数民族新生运送、迎接工作以及暑期回乡在校生的返校工作,扩大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招生规模,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等。

(责任编辑:李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