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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大力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2012-08-24 来源:教育部收藏

  自2011年8月全国校车试点工作会议以来,为了保证全省中小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山东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校车工程建设、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深入调研,提供决策依据。山东省教育厅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调研组由山东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牵头,政协副主席带队,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和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员参加,于2012年4月至6月,对6个地市20多个县市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邀请其他11个地市政协共同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与学校负责人及家长代表交流等形式,广泛了解情况,深入综合分析,认真研讨论证,提出校车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上报省政府,为省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因地制宜,创新运营模式。2011年11月,作为全国首批六个校车试点城市之一的山东省威海市,对各市区校车发展现状、运营模式、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调研,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威海市农村校车运营管理工作试点方案》。将加强和创新校车运营管理作为提升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力争到2014年底,在全市建立起“政府主导、公司运营、因地制宜、加强监管”的校车运营新模式。

  三、加强督查,完善监管机制。山东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省内两家全国校车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过调度、调研等办法,跟踪了解试点单位的校车后期建设和完善情况,并把校车发展模式及时介绍给其他地市;鼓励非试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好经验好做法,省教育厅及时将这些经验做法反馈给试点单位,帮助他们进一步完善校车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和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作为全国首批校车试点城市的威海市和无棣县在加强日常监管和完善监管机制方面都采取了具体措施:威海市将校车改革试点和农村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今年暑期,威海市教育局与公安交警支队联合开展了校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技能比武大赛,进一步强化了校车驾驶人文明驾驶和安全驾驶意识。

  无棣县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和家长代表评议制度,让有关部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与到管理中来,各角度来评议校车运行质量,评价驾驶员和看护员的服务质量,全方位的监督校车运行,为拨付校车经费提供依据;运用科技手段监管校车:一是与移动公司合作,学生持卡乘车,保证学生家长及时掌握孩子上车下车信息。主管部门根据校车联系会议成员单位、乘车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评议情况,给校车公司拨付上一个月的运行经费,并对违规车辆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二是每辆车都安装有行车记录仪,设定时速不超过50km。一旦超速行驶,记录仪即刻报警,校车公司根据记录数据对校车司机进行警告、罚款乃至解聘等处罚。三是每辆车安装至少3个电子监控摄像头,并形成监控网络。

(责任编辑:傅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