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国情,适用于所有青少年。特别是十年来,义务教育得到全面普及和深入推广。
一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发展。分别实行“省级政府责任制”和“县级政府责任制”。即省级政府对包括义务教育在内的各项地方公共事业负有首要责任,从目前情况看,省级政府虽然离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但还是朝前迈出了一大步;县级政府对该地区义务教育发展负有主要责任,强调管理以县为主是非常必要的,以前在一些地区存在着投入以县为主的做法,使义务教育的事权和财权不对称,挫伤了基层政府管理和实施义务教育的积极性。十年来,义务教育在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的发展,深得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
上个世纪,由于各区域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拉越大。十年来,义务教育将“均衡发展”逐步进入了科学化发展的轨道,将“均衡教育”的思想作为义务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十年来,义务教育抒写了中国教育史上的里程碑,最重要体现就是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之路。
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十年来,义务教育模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上升到了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划之上,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全民素质教育模式”并在全国大部省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其中,“免费”是迈出的最大步伐,关键是要长期坚持免费,“公益性”成为中国整个教育事业的“新特征”。中央财政先后多次“给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同时,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我国教育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华丽转身转变。
我们欣喜地回溯,历年《政府工作报告》无不倾情关注“全民义务素质教育”的推广和普及。不少山区的“化缘校长”渐渐地看到了教育的希望,学校从不得收取学生学费,到逐步免收杂费。同时,逐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其中,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问题,让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十年来,我国全力推进教育公平,即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为重点,为每一个人生存和发展提供公平的起跑线,使全社会每个成员不因身份差异受歧视,不因阶层差异受制约,都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教育始终是领袖心中的头等大事:1964年春天,毛泽东提出了“教育首先从人人扫盲开始,城市农村一律平等”的教育战略;1977年,邓小平让中国教育重新回到了久违的春天,多次强调“中国基础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并提出了中国教育“三个面向”和“牢固树立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江泽民将教育全民普及上升到“国运兴衰、民族复兴”的高度;胡锦涛再三强调“优先发展教育要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从领袖们的“教育语录”方可看到,教育对一个地区和国家的重要性与战略意义。
“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国将“教育公平”作为全国教育的重点方向和“突破口”。从为全国受教育的人提供公平机会开始,合力保障青少年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并重点“突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
十年来,我国在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十二五”将在此基础上继续促进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推动全国教育公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将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教育公平”除促进教育公平外,还着力促进教育制度规则公平,在全国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将全面实施好从幼教育到高教育招生的“阳光”之路。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教育呼唤公正与公平,教育呼唤普及与义务。“教育公平,要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众为重点,为每一个人生存和发展提供公平的起跑线,使全社会每个成员受教育程度公平。”这是将教育“公平化、均衡化、人人化”的精髓。
十年来,我国教育迎来了科学普世与普及的春天,从幼教、小教、初教、职教、高教,迈上了普世与普及的科教兴国之路。(熊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