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教必先强师。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近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推出《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立足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实行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一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制度,为中小学提供研究生层次的优秀教师。这一改革是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的重要创新,从制度上推进了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培养重心的系统性跃升。
一、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的公共属性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必然要求优先发展教师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教师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首先体现在它的基础性,师资是构成教育条件的首要资源;体现在它的先导性,教师教育应当引领教育理念的新潮流,反映改革发展的新趋势;体现在它对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性。
教师职业具有突出的公共属性。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正是源于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公共性则构成了中国特色教师教育的根本属性。教师教育的公共性,具体表现在教师教育具有服务于学生发展的社会正义、服务于国家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任务以及服务于教师群体主体性专业发展的本质要求上。《实施办法》坚持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实施本研衔接公费师范教育,以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为宗旨,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到我国中西部地区从教,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教师教育的人民性和公共性。
二、坚持国家教师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战略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内在要求。要把促进教育公平融入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各方面各环节,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好满足群众对‘上好学’的需要”。鉴于原有政策虽要求毕业生回生源所在省份任教,但大部分毕业生却集中在省会城市任教,《实施办法》坚持促进教育公平的战略导向,将公费师范教育毕业生“省来省去”政策调整为“省来市去”,明确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面向全国,重点为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培养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不得定向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省会城市主城区任教。招生计划的分配安排,要求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优化公费师范生在省域内的配置。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地(市、州、盟)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实施办法》瞄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关键环节,聚焦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薄弱地区,集中最优质的资源用于公费师范生培养,重点为中西部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培养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费师范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导向更加精准,对于推进我国高水平教师资源区域间、城乡间的公平配置,将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培养重心的跃升
《实施办法》规定: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生研究生。学校结合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对学生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可推免录取至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本科第四年开始硕士课程先修学习。
通过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强化教师职业的“学术性”和“研究性”,是世界教育强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2020年,欧盟、OECD成员国初中教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水平的比例分别为57.0%、45.5%。国家统计数据表明,2022年我国初中教师仅有5.0%具有研究生学历。《实施办法》顺应各地对高学历层次教师的需求,针对原有政策支持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一学期后,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但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存在严重的工学矛盾,按期毕业度较低,政策绩效不彰的状况,将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调整为免试攻读全日制教育硕士,进而强化公费师范生本研学习培养的连贯性与一致性,提升师范生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直接为中小学输送研究生层次教师。《实施办法》提升了公费师范生培养层次,进一步健全了公费师范生培养体系,从培养层次上推动我国教师教育体系培养重心实现了从本科层次向研究生层次的跃升。这一变革,面向2035教育强国建设,顺应世界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潮流,是全面加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性举措,必将进一步释放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的政策效力,全面带动我国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四、发挥国家教师教育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
公费师范教育是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薄弱地区、薄弱学段、薄弱学科教师的培养,国家已形成了面向全国,重点为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培养研究生层次中小学教师的“本研衔接公费师范计划”,部属师范大学和地方师范大学联合实施的面向国家832个脱贫攻坚县的“优师计划”,以及省属师范大学面向所属县(市、区)乡村学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一系列“地方公费师范教育计划”。这一系列公费师范教育计划,对于加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在区域、城乡间的公平配置,具有重要作用。《实施办法》强调:国家发挥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示范引领作用,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体系,加强高素质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实施办法》推出的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对于完善我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体系,深化我国公费师范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强化公费师范教育在师范院校工作中的战略地位。《实施办法》强调,要把培养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部属师范大学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情况。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公费师范教育的领导、支持和管理,部属和地方师范院校要把办好公费师范教育纳入学校办学治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完善公费师范教育招生模式。各地师范教育要参照部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公费师范生招生提前批录取办法,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三是进一步提高公费师范生培养质量。要精心制订教育培养方案,实行“双导师”制度,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与高校共同培养公费师范生的机制,集中最优质的资源用于公费师范生培养,加强公费师范生师德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等等。四是建立公费师范生学业修习和就业履约激励机制。师范生公费教育保障毕业生履约任教有编有岗,导致少部分学生因为就业有保障、缺乏奋斗目标,存在“躺平”现象,以及违约成本较低,存在违约就业至由人才招聘单位承担违约成本就业的现象。《实施办法》推出分流淘汰、转段考核综合推免、按优选岗、建立全国共享履约诚信档案、违约禁止从业等制度,以及优秀公费师范生享受国家奖学金、鼓励学校设立公费师范生专项奖学金、建立公费师范生生活费补助动态调整机制,等等,激励公费师范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诚信履约。五是建立职后发展服务支持体系。《实施办法》要求部属师范大学建立公费师范生职后专业跟踪服务机制,鼓励支持公费师范生在确保履约任教的基础上报考博士研究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公费师范生开展创新教学,制订五年一周期的专业发展支持方案,有计划地培养公费师范生成长为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中小学校领导人员,推动地方教育改革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国家高端智库教育国情调查中心主任、教授,教育部教师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 张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