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背景下,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从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五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正当其时,有助于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推动义务教育公平招生的及时行动
招生制度是国家教育事业的基本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招生制度的建设工作,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紧接着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国的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而招生公平又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基础。此次出台《专项行动》,主要目的就是要推动义务教育公平公正招生的有效实施。在工作部署上,包括三项重点内容。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教育部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排查本地区已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措施内容,坚决纠正或废止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和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做法。二是要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教育部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全过程监管和工作指导;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加强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实施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实效。三是要细化组织安排,制定出“施工图”,加强宣传引导,让社会和家长广泛知晓,并强化督导问责,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专项行动》的出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保障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能够公平并及时“行动”。
二、保障特殊群体切身利益的攻坚行动
保障特殊群体的公平受教育权是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殊群体的公平权益得到良好保障不仅关系到各个主体的教育机会、教育权利、切身利益,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健康发展。在受教育过程中,特殊群体往往会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他们需要更多的支持与帮助。因此,我们需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和资源支持。对此,《专项行动》专设内容板块加以强调说明,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应保尽保。为保障各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专项行动》强调了下列重要事项,而成为保障特殊群体切身利益的有力“行动”。一是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各方法定责任,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并加强劝返复学工作;二是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巩固并稳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三是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四是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
三、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得力行动
对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来说,规范性的实施能保证这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专项行动》在规范各地各校招生行为上要求明确。一是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照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是要求规范做好划片招生、对口招生、“公民同招”工作,规范做好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招生政策、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的制定与出台工作。三是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坚决杜绝社会培训机构参与招生行为、违规违法乱收费招生行为、虚假宣传和违规签约招生行为、公办民办混合招生和编班行为、变相掐尖招生行为的发生。《专项行动》有力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精神的转化落实,是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的得力“行动”。
四、优化招生入学实施程序的高效行动
在信息技术大发展的背景下,追求便捷、高效已然成为个体或组织的行动指向。对于义务教育招生而言,便捷高效的入学实施程序和运作流程,能够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优化服务效能、减轻群众负担提供基本指引。为此,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对照《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网络化、信息化、自动化等现代技术优势,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实施程序的高效展开。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引导未建设招生入学平台的县(市、区)使用省、市自建招生系统或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阳光招生子系统,逐步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二是推动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三是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防止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由此,通过平台辅助、信息整合、规范采集等一系列举措,让2024“专项行动”成为优化招生入学实施程序的高效行动。(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全国教学论学术委员会理事 程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