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
近年来,辽宁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率先印发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方案,推动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五育并举,高站位谋划学校美育工作
辽宁省高度重视学校美育,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若干措施,为学校美育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后,辽宁省迅速行动,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推动落实。在认真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文件内涵要义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学校美育工作调研,结合辽宁“新六地”建设以及学校美育工作实际,提出工作意见,组织国家美育教指委专家、高校美育专家、中小学一线教研员和教师进行论证,切实落实国家文件提出的八项行动,全方位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构筑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校美育工作政策体系。经广泛征求中小学、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后,以2024年教育系统“一号文件”形式正式印发。
二、坚持目标导向,努力实现学校美育“四个全覆盖”
紧紧把握以美育浸润学生、浸润教师、浸润学校的目标任务,一是抓好教师源头培养,将美育课程纳入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文素养课程,实现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美育课程全覆盖;二是落实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基本要求,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实现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全覆盖;三是深化美育课程改革,强化美育实践,实现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全覆盖;四是发挥环境育人功能,积极推进艺术实践社团活动,实现中心校及以上学校“三队两组”全覆盖。
三、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学校美育“四个一体化”建设
落实“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要求,一是建设美育课程一体化体系。构建小学阶段兴趣化、初中阶段多样化、高中阶段专项化、大学阶段通识化的大中小学一体化美育课程体系;二是健全艺术展演一体化机制。构建小学、中学、大学纵向贯通,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区域选拔性展演横向衔接的学生一体化艺术展演机制;三是完善艺术人才培养一体化模式。拓宽艺术人才成长通道,构建“小学早训练、初中不断档、高中有特长、大学出人才”的人才培养体系;四是建立美育教研一体化机制。省级教研部门统筹指导,市、县两级教研部门定期开展示范课、公开课、专题教研、名师直播等活动,构建区域内教师发展共同体。
四、坚持夯实基础,持续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将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探索建立教师共享机制。一是抓美育教师配备,要求各地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优先补齐美育师资,近三年我省中小学已招录美育教师3338人。二是抓美育教师培训,积极构建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教师培训机制。三是抓待遇保障,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对美育教师予以倾斜,加强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遴选美育专项培育项目,开展美育骨干教师评选,激发美育教师工作积极性。以正高级教师评选为例,近三年我省74名美育教师被评为正高级教师,占比达到20%。四是抓共享实效,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每年投入420万元专项经费,建立高校与中小学“手拉手”相互学习交流和帮扶机制;同时,统筹整合社会美育资源,依托国家平台,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
五、坚持结果导向,高标准建立美育评价体系
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建立健全评价制度。一是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强化过程性评价管理,建立日常参与、艺术素质测评相结合的考查机制。二是将音乐、美术以等级方式纳入中考科目,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三是充分利用美育评价推动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对学校美育开课率不足的,要求必须补足补齐课时。四是完善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评估机制,把美育工作及其成效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