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是教育强国建设具有战略价值的组成部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事关教育强国建设成效的关键之举。
第一,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坚守价值取向之举,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指挥棒”作用。2020年以来,尽管我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依旧任重道远,“五唯”顽瘴痼疾对教育强国建设形成的掣肘仍然不容忽视。以教育评价改革牵引教育强国建设,有利于坚守正确的价值取向:一是政治价值取向,要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贯穿于教育强国建设始终。二是专业价值取向,要遵循教育规律,引导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把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教育综合实力作为教育强国建设的核心工程来抓。三是战略价值取向,要把教育强国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为国家科技、经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等方面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上,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四是民生价值取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把准价值判断之举,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度量衡”作用。教育评价的基本功能是价值判断,判断依据是否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直接影响人们对教育历史的认识、现状的把握和未来的预测,并进一步影响到将要采取的改革方案和发展措施。当前,教育评价在标准适切性和体系性、证据真实性和丰富性、结果科学性和公平性上都仍有不足,在准确鉴定、识别和培养国家所需人才,尤其是拔尖创新人才上还存在差距,在引导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教育政策科学制定方面还远远不够。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有利于提升教育评价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度量衡”水平:一是要创新教育评价理论,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知识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搭建教育评价数字平台,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科学精准的教育评价公共服务。三是要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基于人的终身学习建立贯通人一生的教育评价体系,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评价,实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三,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强化价值塑造之举,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赋能器”作用。当前,我国教育评价更多围绕识人展开,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评价的育人功能。事实上,评价即学习,也即教育,评价本身对参与主体会产生教育作用,具有促成和创生价值的潜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就是要突破“评价限于价值判断”的藩篱,开拓新领域新通道,为教育强国建设赋能:一是要赋予教育主体积极投入教育强国建设的动能,通过评价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教师、家长、教育行政管理者,乃至行业、企业等相关各方的能动性。二是要赋予教育主体参与教育强国建设的才能,通过评价提升学生学习能力、教师教书育人本领、行企服务教育质量、教育管理者治理水平。三是要赋予教育主体更大的可能性空间,使之在教育强国建设中大显身手。
第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优化价值“调控”之举,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平衡木”作用。教育评价始终围绕一定的尺度展开,“尺”体现价值追求,“度”体现价值平衡。尺度本身并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只有适合与失当之别。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评价扮演了教育 “平衡木”的角色,可以保障教育实践处于恰到好处的平衡之中。教育评价的失衡必然带来教育的失序。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内卷、焦虑等现象,正和评价的公平性与科学性、问责性与发展性等失衡有关。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就是要通过价值调控改进教育评价:一是在宏观上改革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二是在中观上改革学校评价和社会用人评价,落实各级各类教育评价标准,确保教育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之间的平衡。三是在微观上改革学生和教师评价,确保教育与育人、教学与科研、文化传承与社会服务之间的平衡。
第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是扩大价值镜鉴之举,有利于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参照系”作用。教育评价是确立、判断、影响教育质量的重要实践。目前,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国际和区域影响力正不断扩大,但总体上与建设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的世界重要教育中心的要求还有差距。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扩大价值镜鉴范围,有利于发挥教育评价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参照系作用:一是要加快建立国际影响力大、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评价体系,包括标准体系、工具体系、方法体系、常模体系、数据体系等。二是要持续跟踪全球教育发展动态,尤其是深入研究世界教育强国在关键要素和指标上的进展情况,取长补短,奋起直追。三是要积极推动我国教育评价“出海”,参与世界教育标准、规则、制度设计,提升我国在全球教育治理中的话语权,增强教育评价的影响力和辐射力。(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刘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