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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21-07-23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021年6月6-1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四川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重点抽查了2020年18个申报县中的3个县(泸州市古蔺县、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同时在前期已经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165个县中,随机抽取1个县(绵阳市涪城区)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4个小组,对以上4个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对其他3个县进行了随访。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54所(个),其中小学26所、初中12所、一贯制学校7所、完全中学1所、教学点5个、特殊教育学校3所。在每个县还实地检查了发改、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761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四川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国家办学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四川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附件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四川省18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122-0.642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077-0.497之间(详见附件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四川省进一步细化增加为23项指标。核查结果:四川省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2020年18个申报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92分至99分之间(详见附件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四川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四川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四川省2020年提出申报的18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期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监测和抽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巩固。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四川省所有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四川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牢固树立“建设教育强省,服务治蜀兴川”的理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切实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凝心聚力,有效施策,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川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压实责任,在工作安排、资金投入、学校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一是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专门就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部署,主要领导多次就控辍保学、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等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此次抽检的越西、德格、古蔺、涪城4个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直接指挥、推动、调度,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二是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省政府与市(州)政府、市(州)政府与县(市、区)政府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将其纳入对市(州)和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并作为对各市(州)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点。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与脱贫攻坚统筹部署,一并推进、一并考核,强化刚性约束。三是财政投入力度大。不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倾斜,解决城乡“倒挂”问题。专门出台文件,明确教育领域省、市、县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对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刚性要求。2020 年,全省义务教育经费达1263 亿元,比2011 年增加了723亿元,年均增幅达9.9%。

  (二)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着力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

  四川省将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明确标准要求。根据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颁布实施《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依据标准合理制定规划,明确各市(州)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把推进学校标准化的目标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年度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建立标准化建设过程监测机制和年报制度,着力让所有学校办学条件在规划时间内基本达到省定标准。二是重大工程项目向民族地区倾斜。统筹财力将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学校作为重点,先后实施 “改薄工程”“深度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大小凉山教育扶贫提升工程”等一系列保基本、补短板的重大教育建设项目。2012—2020年,全省对民族地区共安排财政预算教育经费1594亿元,其中2020年比2012年增幅达99.28%,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8.44个百分点。三是办学条件大幅改善。2020年与2012年比,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增加1.42平方米,初中增加1.87平方米;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增加4.28平方米,初中增加5.51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增加1640元,初中增加1858元。目前,民族地区中小学危房全部消除,学校基础设施整体达到实用、够用、规范、安全要求,大凉山彝区学位、床位得到基本保证。在所查的越西、昭觉、冕宁、德格、古蔺等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是乡村最好的建筑,成为当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三)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四川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奠基工程,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一是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要求,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全省历次提高党政机关津贴补贴,同步同幅度提高了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水平。2018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时,按规定对义务教育教师单设基本工资标准。二是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将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到城市标准,即师生比初中1:13.5、小学1:19。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综合考虑寄宿制学校、村小(教学点)和特殊教育情况,建立与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村教师培养补充,组织师范生到民族地区实习和支教,缓解音体美教师短缺矛盾;从2013年起,每年为143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免费定向培养3000名紧缺学科教师,全省累计招录特岗教师4万余名,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构。三是重视提升教师专业素质。不断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分层实施“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全面实施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十二五”累计投入国家和省级资金6亿元,“十三五”增加至9亿元,教师专业发展的机会不断增多。

  (四)重视特殊群体教育,持续促进教育公平

  四川省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中,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教育机会。一是强力控辍保学。针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年年抓辍学、年年有辍学”的突出矛盾,建立“六长”“双线八包”责任制,实施“户籍与学籍系统定期比对、义务教育学生身份证学校集中托管、超龄生学业补偿、依法强制劝返复学、严厉打击违法用工”五项制度,确保劝得返、留得住、能跟上,全省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二是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成资源教室1866间,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特教学校全覆盖,97.3%的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绵阳市涪城区积极探索残疾儿童融合教育发展模式,其典型做法和经验入选202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报告蓝皮书。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建立教育、公安、司法、卫生、妇联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生活管理服务、保安人员短缺问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针对在藏区、彝区等民族地区的特殊问题,组织学生开展卫生“七洗、一扫、一剪”活动,培养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存在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仍有班额在56人以上的班级2405个,班额在66人以上的班级59个。仍有校额在2000人以上学校786所,校额在3000人以上的学校271所。其中,越西县越城镇西城中学在校生规模为4672人。

  不符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中有关学校办学规模的规定。

  (二)义务教育经费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未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费。德格县2018年公用经费中教师培训的经费占比3.3%;2020年占比1.9%。

  不符合《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中“中小学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

  2.义务教育经费监管不够,使用不够规范。如所查德格县、越西县、绵阳市涪城区有关部门未对2018-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督检查。越西县部分学校公用经费安排支出临聘教师、食堂工作人员、保安等人员的工资,如南菁镇小学用公用经费支付保安(2人)人员工资,每人每月1200元。

  不符合《义务教育法》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中“各级财政、教育、价格、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使用管理、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中生均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的规定。

  (三)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问题突出

  四川省18个申报县中,截至2020年底,按核定编制缺教职工1729人,共缺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英语等学科专任教师1717人。其中所查古蔺县、德格县、越西县、绵阳市涪城区分别缺160人、113人、237人、204人。

  不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的规定。

  (四)部分学校标准化建设仍存在短板

  部分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存在缺口。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有5383所学校占地面积不足,共缺4509万平方米;有1818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共缺315万平方米;有3683所学校学校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不足,共缺3570万平方米。有231所学校计算机数量不足,共缺5505台。有569所学校图书册数不足,共缺532万册。部分县单项指标校际差异偏大。道孚县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白玉县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成都市温江区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的单项校际差异系数均在1.0以上。

  不符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川教〔2012〕184号)中有关办学条件相关标准。

  同时,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绵阳市涪城区民办义务教育所占比例偏高,在校生规模占比超过30%,个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达1.7万人,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所查各县部分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安装一键式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学校门口道路未设置斑马线及减速提醒等标志标识,学生食堂管理粗放,卫生条件较差,饮水安全缺乏保障,食品留样不规范,安全责任压得不够实,存在安全隐患。

  四、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战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四川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对照国家和本省标准,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对策,采取积极措施,不折不扣整改,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

  (一)强化政府责任,着力补齐短板

  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持续增加教育财政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落实“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资金和项目统筹,省级财政要加大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要集中力量,大力改善农村学校食堂、厕所、安全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条件,加强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要因地制宜,治标与治本并重,进一步解决好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要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薄弱环节进行系统梳理,逐县逐校建立清单,完善监测和复查制度,确保所有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各项指标不下滑、不反弹,切实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二)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要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创新性举措,力争在教师队伍建设上有新进展新突破。要千方百计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水平,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的长效联动机制。要创新教师补充机制,通过定向培养、支教、师范生实习等多种方式,向有需求地区重点补充紧缺学科专业教师,进一步解决结构性短缺的突出矛盾。要进一步改进教师培训,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在此基础上完善教师培训课程、优化培训方案,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力度,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要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全面实施好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吸引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边远艰苦地区任教。要重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队伍建设,着眼长远,发现、培养、储备一批高水平校长。

  (三)强化学校管理,营造良好生态

  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健全学校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卫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考试选拔,严禁“掐尖”行为。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强化内涵发展,引导更多学校办出特色和水平。要落实“五项管理”要求,着力抓好“双减”,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意识,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

  (四)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切实抓好学校党建工作,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党的领导,牢牢守住意识形态阵地。要改进学校德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实施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厚植爱国情怀,推动“五个认同”意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入脑入心。要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着力引导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义务教育学校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质量观,坚持面向全体、教好每个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请四川省结合省情及时部署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在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四川省1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2.四川省18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3.四川省18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责任编辑:谢沂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