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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持续探索、创新实践 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

2022-12-07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22〕第55期

  江苏省南通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部署要求,将配备法治副校长作为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探索创新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机制,实现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全覆盖,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等工作,积极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持续探索创新,打造“3+1”特色模式。1997年开始,探索为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2011年实现“一校一名法制副校长”;2012年以来,将“法制副校长”调整为“法治副校长”;自2016年起,为每所学校配备一名法律顾问。2021年4月,市教育局联合市司法局等六部门出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法治副校长的选聘条件、选聘办法、工作职责、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需求,指导学校与法治副校长推荐人选按照就近原则实行双向选择,聘任名单由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法治副校长,由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整。截至目前,按照每所学校法官、检察官、警官各一名的标准,为全市555所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各区县结合地方实际,为每所学校增配一名律师,形成“3名法治副校长+1名法律顾问”的配置格局。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履职支持保障。制定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多方联合备课机制。每学期初,组织法治课教研员研制授课专题目录并发放给学校,由校长牵头召集分管副校长、法治副校长、班主任代表、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法律顾问等共同备课。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为学生量身定制法治课程,对法治副校长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提出建议。各学校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教学计划,明确每月授课时间、主题和人员安排。法治副校长结合专业特长和实践案例,围绕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确定“每月一课”教学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法治副校长发挥优势履职尽责,积极协助学校做好依法治校工作。如,紫琅湖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成立“法治问诊室”,针对学校和师生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上门服务”,协助和推动解决师生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完善督查考核,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定期入校检查机制,将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每月通报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课授课情况等,确保“每月一课”按时完成。要求学校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副校长课件评比活动,建设法治教育课件共享库,发挥优秀案例示范带动作用,着力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课程建设水平。定期收集汇总法治副校长对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的评价,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开展法治副校长评优活动,将结果反馈派出单位,作为法治副校长工作考核、晋职、晋级和评奖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

  拓展平台载体,丰富法治教育实践。将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组织由法治副校长担任活动指导的“模拟法庭”大赛、“法治情景剧”巡演等“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让广大学生愿听、爱听并积极参与,不断提升法治教育吸引力、感染力。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云平台”,上线“法治网上课堂”,开展“法治云宣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法治副校长走进特殊教育学校以及留守儿童家庭等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努力做到“一个不漏”,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保护伞”。如,南通市特殊教育中心为法治副校长配备手语翻译,制作适合残疾学生的课件,为无声世界的孩子们带来关怀和温暖。

  注重家校共育,汇聚协同育人合力。发挥家庭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将家长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圈”,定期组织家长旁听法治副校长“每月一课”,邀请家长代表参与法治教育校本课程研发,引导家长重视和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努力增大“小手拉大手”效应。如,南通中学法治副校长制作专门课件广泛开展家长普法工作,指导家长切实做好家庭教育;东洲中学邀请法治副校长参与入户家访,从家庭教育的科学性、策略性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角度指导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积极营造家校协同育人良好氛围,共同呵护青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责任编辑: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