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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南疆四地州为主战场 全力打好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教育系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之十四

2021-02-26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20〕第53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树牢总攻意识,坚持以南疆四地州为主战场、10个未摘帽贫困县为决战地、“义务教育有保障”为主攻点、控辍保学为主任务,实施攻坚行动,将全区约80%的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用于南疆四地州,全力打好打赢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战。截至2019年,南疆四地州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7.66%,小学净入学率达到99.96%,初中净入学率达到99.82%,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87%,高职(专科)录取率由2017年的46.21%提高到53.23%,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得起学,达到2020年教育脱贫攻坚预期目标。

  坚定不移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锁定重点区域和重点节点,逐县制定控辍保学方案,建立政府和教育系统“双线”责任制,加大数据比对、监测预警、动态帮扶、精准控辍工作力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失辍学学生动态清零。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累计投入115.8亿元,实施“全面改薄”“能力提升”等项目,新建、改扩建校舍415万平方米,进一步加强学位保障。目前,南疆四地州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已全部达标,并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和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扩充增量、优化存量,核增教师编制1万名,补充教师12.18万人,拨付65亿元用于新聘教师工资性补助,14.8亿元用于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21亿元用于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效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建立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南疆四地州实现15年免费教育,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年投入约11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143万人。

  坚定不移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优化职业学校及专业布局,按照“地地有高职,县县有中职或职业培训机构”的要求,新建3所高等职业院校,实现南疆四地州高等职业学校全覆盖;将5所职业高中转设为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提高办学标准。引导南疆地区职业学校围绕产业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设置了纺织服装类、旅游类等一批特色专业。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依托国家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项目、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县职业教育建设的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累计向南疆四地州投入8.48亿元,支持41所中职学校(包括4所技师学院)、6所高职学校发展建设,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增强承载能力。加大职业教育招生力度,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原则下达招生计划。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两个衔接”,有效打通中职、高职、本科教育相互贯通的人才培养渠道。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全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77.7%以上。

  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强县、乡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民汉合校混班教学,采取调整课时、课外补差、假期强化、分层教学、信息技术辅助、城乡学校包联帮扶等措施,建立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四级质量监测体系,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不断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2019年实现全区幼儿园、中小学、高校、职业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加强基层干部、少数民族青壮年农牧民、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2018年以来,累计培训基层干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8.5万余人次,培训18—45岁少数民族青壮年农牧民420万人次,培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25万余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技能”“国家通用语言+创业”等培训,2018—2019年全区累计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85.8万人次,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坚定不移给予南疆各项倾斜支持。落实“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政策,2018—2019年统筹中央、自治区相关补助资金,投入南疆四地州教育专项资金289.2亿元。加快南疆四地州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与教育部签订《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备忘录》,印发《自治区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自治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8—2020年)》,实行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的“三免一补”政策。开展学校对口帮扶,安排4所区属学校帮助南疆7所普通高中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南疆四地州实行普通高校招生特殊扶持政策,扩大“南疆单列计划”招生规模,2020年全国高校共安排“南疆单列计划”6062名,较2016年增加928名,增幅达18.08%,大大提高了贫困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责任编辑:姚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