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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4年工作要点

  2004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巩固成果,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持续发展,以农村教育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为重点,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不断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1.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实施《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2.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研究制定《2020年教育发展纲要》。根据党的十六大的总体要求,加强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勾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蓝图,努力做到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

  3.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握好各项教育事业的发展节奏。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准确定位,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做好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研究制定教育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措施。

  4.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大纲,制定《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诚信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和国防教育。促进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5.启动实施"高校'两课'建设计划",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推进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推进高校"两课"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强化对学生课外活动和生活的引导与管理,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大学生人文、科学和艺术素养。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维护高校稳定。

  6.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以积极而慎重的态度,加大发展工作力度,提高发展工作质量,把大批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加强和改进学生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高年级学生"支部建在班上"的目标。

  7.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力度,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把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积极开展高校领导干部和管理骨干培训,提高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为主题,召开"第十三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

  8.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大力宣传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地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思路和重大部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和激励教育战线干部群众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认真做好第20个教师节纪念活动和宣传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表彰优秀教师,促进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风气。

  二、落实农村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地位,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9.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启动并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以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建设。切实抓好中部农村地区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积极推进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高水平、高质量"普九"。认真做好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妇女扫盲教育工作。

  10.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县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核定县级财力工作,落实中央、省、地(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增强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完善农村中小学"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确保校舍安全。推动各地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并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学校正常运转。进一步扩大免费发放教科书范围,推动各地健全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助学制度。

  11.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大力推进"三教统筹"。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课程和教学改革,在实现国家基础教育基本要求时,紧密结合农村实际,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大力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实施"高校农业科技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充分发挥高校在推进"农科教结合"中的重要作用。

  12.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计划。着力抓好中西部地区试点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大力推进农村学校三种模式现代远程教育的建设。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和建设,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来源多样化。积极配合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13.继续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认真做好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推动中西部农村地区县中建设,多种形式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继续发展特殊教育。

  14.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工作并逐步推广,启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切实加强围绕新课程的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新课程教学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加大中小学实验教学改革和技术课程实践基地建设力度。健全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和教材选用制度。坚持并完善小学升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研究制定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新办法。

  15.坚持健康第一,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提高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质量。健全学校卫生安全责任制和监测机制,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和防疫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加强预防艾滋病教育和反毒品教育。继续提高艺术教育课程开课率及教学质量。

  16.加快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做好编制核定工作,严格编制管理,建立编制报告和定期调整制度。全面推行教师聘任制,实行"资格准入、竞争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引导和鼓励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任教,加大教师交流力度。

  17.全面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加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的继续教育和全员培训。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层次。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开展新一轮教师培训。组织优秀教师高层次研修,加强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进一步加大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

  18.切实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推进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教育支援工作,建立"县对县"、"校对校"教育对口支援制度。扩大城市和东部地区职业学校面向农村和西部地区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的规模。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19.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落实国务院"每年检查一次"的要求,组织对西部"两基"攻坚的督导检查。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加强对不同类型地区教育分类的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机制。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推动中小学校评估工作。加强督导机构建设和队伍培训,完善督导和监测手段。

  三、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20.大力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启动"985工程"二期建设,紧密结合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建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努力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211工程"二期建设,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与优势的重点学科体系,促进一批重点学科尽快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1.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抓住吸引、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建立健全高校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和优秀群体脱颖而出。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高校创新团队计划"为重点,大力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认真做好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开发和引进工作,大力加强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建设,带动整个高校人才和教师队伍建设。

  22.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按照国家创新体系的总体布局,面向科技前沿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规划和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兴建若干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实验室和国家技术中心,加强和创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强高校科研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积极参加国防科技创新。

  23.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针,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结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专利申请和转化。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大学科技园建设。完善大学科技园孵化功能及其支撑和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并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推进高校产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建设。

  24.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新人的扶持培养。继续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积极培育学术精品和名刊。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建设。做好200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评审立项工作。

  25.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改革研究生招生与选拔制度,推进学分制并调整修业年限。推行研究生培养导师负责制和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制。继续做好培养成本分担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采取评选优秀学位论文、举办学术论坛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科研,提高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研究生院建设。

  26.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深化高校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改善高校基础课程教学,鼓励名师讲授基础课。建设精品课程,加强基础课程教学实验室建设。继续改革大学公共英语教学。深化高等医学教育和农林教育改革。完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以五年为一周期,对全国高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7.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继续发展与发达国家的教育合作关系,建立、完善和利用好与有关国家的工作磋商机制,加强科学家团队建设、科学研究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实质性合作。积极推进与有关国家联合设立科研基金工作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举办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

  28.认真安排并严格执行全国研究生、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的年度招生计划。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深化高考内容改革。严格招生考试纪律,加强考试保密工作,从严治考,确保高考安全。健全和完善高校招生网上远程录取和网上阅卷系统,建设招生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29.继续推进高校收费改革。加强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大力做好助学贷款工作,建立和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国家助学体系。推动各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措施。

  30.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做好2004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创业教育,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国家重点建设单位就业,到中小企业就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推进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统一、开放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建设和用好"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监测,健全毕业生就业率、待业率公布制度。

  31.巩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继续发挥中央和省级两级政府的积极性,加强高等学校共建工作,促进学科深度融合和优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继续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改进并严格设置普通高校的审批工作。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师聘任制改革,扩大职员制改革试点。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依法治校。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2.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地(市)级政府的统筹责任,鼓励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下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实施职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3.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面向就业、面向市场,进一步转变职业技术教育办学指导思想。大力实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加快培养大批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实用人才。大力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强与行业、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实行灵活、多样、开放的职业教育模式。

  34.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统筹各种教育与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普通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的作用,建设终身学习公共资源平台。积极推进建立非全日制教育培训学分认证与积累制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加强自学考试管理。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探索开放式继续教育新模式。

  35.积极发展成人教育,推动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积极发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引导性培训和工作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企业职工在职业余学习。

  36.继续贯彻《国务院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加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继续加大"双语"教学和改革力度,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积极鼓励和引导高层次人才向西部高校流动,做好教育援藏、援疆项目工作,继续办好内地西藏中学(班)和新疆班。支持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办好一所较高水平的大学,支持高等院校扩大定向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和建设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37.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快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重视语言基础资源的建设。做好语言文字生活监测和社会咨询服务。加强评估、培训、测试和宣传工作,推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加大推广普通话工作力度。搭建高水平的语言文字平台,优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环境。

  38.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建设以师范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大学为先导,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协调发展,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互沟通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推动教师培养模式创新,加强教育学科建设。研究制定教师教育机构资格认证标准和课程与质量评估标准。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召开全国教师教育工作会议,推进教师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改革。

  39.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快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的升级扩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的研究与建设,促进建立国家教育资源服务体系。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校园网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国家级教育信息化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推动示范性网络学院、数字化校园、数字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建设。研究开发数字化实验和虚拟实验系统,创建网上开放实验系统。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应用人才培养。

  40.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尽快颁布。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权益,认真落实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大力推进体制与机制创新,支持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促进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41.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推动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拨款"三个增长"政策,保持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工作,努力争取和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经费。进一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建立社会投资和捐资教育的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办企业。严格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42.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全方位、高层次的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吸引和支持优秀留学人才回国和为国服务工作力度。深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选派力度。继续完善来华留学生管理制度,扩大和提高来华留学生的规模与层次。加快实施"汉语桥工程",启动境外"孔子中文学院"建设,积极推进中美网络语言教学合作项目,改革和完善汉语水平考试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细则》尽快颁布,积极引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资源。继续加大教育涉外工作监管力度。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继续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做好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议组织筹备和召开工作。

  五、坚持依法治教,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教育工作管理水平

  43.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法》修订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完成修订草案并上报国务院,力争尽早通过。全面启动《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学位条例》修改工作,开展起草《学校法》、《终身学习法》、《教育投入法》和《教育考试法》的可行性研究。积极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的教育法规和规章。

  44.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清理教育行政许可项目,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规范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方面的职能。完善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做好教育普法工作。加强科学民主决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教育电子政务示范工程,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共参与度。

  45.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在城镇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对各项教育工程和项目的监督与审计。

  46.进一步加强教育部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兴学习之风、实干之风和团结之风,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健全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深化直属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改革,加强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的培养培训。继续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改善机关工作条件和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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