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2022-04-21来源:教育部

以学科实践为抓手,构建实践型育人方式

  传统育人方式的典型特征是“坐而论道”,它以听讲、记忆、理解、练习、考试为主要活动形态,可以称其为书本型或认识型的育人方式,这种育人方式在掌握知识和技能上有其优势,但这种优势同时又是我国基础教育的“软肋”,它严重束缚着我国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核心素养导向的新课程、新课标呼唤新的育人方式,我们如何找到一个支点,破解这个“短板”,倡导和重建崭新的育人方式?这个问题一直伴随着课标的修订(研制)过程。

  课标修订(研制)不仅要为课程内容确立标准、也要为学业质量确立标准、同时还得为教学活动确立标准。为教学活动确立标准本质上就是解决“怎么培养人”的问题。“怎么培养人”是最关键的问题,当然也是难度和挑战性最大的问题。各课标修订(研制)组在对这个问题进行持续交流研讨的基础上,取得的重要共识就是必须强化“实践意识”,确立实践在各学科培养人中的重要乃至核心地位。学科实践因此成为各学科课程实施和教学活动的关键词和中心词,为此各课标在教学建议和教学提示中大量增加了实践活动的要求,如观察、考察、实验、调研、操作、设计、策划、制作、观赏、阅读、创作、创造等。从这个角度说,落实课标就是要把这些实践性活动真正落在实处。可以说,实践性就是新课标为教学活动确立的“刚性”标准,新课标所要求的新教学不是简单地在原有的育人方式框架中增加点“实践”“活动”的成分,进行修修补补,把实践活动只是作为手段、点缀,而是要以学科实践为支点,撬动传统育人体系,构建以实践为中心的新型育人方式。

  为什么要强化实践,确立实践在教学中的关键和核心地位?说到底这是由核心素养的本性所决定的。核心素养本身就是人身上具备的可以真实而持续地表现出来、行动出来的素质,它的形成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的过程,没有行动、创造、体验、感悟,只有记忆、背诵、理解、思维,根本无法形成核心素养。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把书本的知识与学生的身心有机融为一体,外在的知识才能变成学生内在的能力和品格。

  当然,我们强调实践绝不是要否认认识的作用,而是要把两者有机地融合起来,让认识在基于实践、通过实践、为了实践的过程中得到落实、得到纠正、得到批判、得到提高、得到深化、得到建构、得到创新,这样的认识才能更好地引领实践、指导实践、推进实践,从而使两者共生共长。只停留在观念和符号层面的认识与实践是“两张皮”,这种认识往往是浅尝辄止并常常导致“假知”,无助于人的发展特别是创造性能力的发展。

  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活动是以学科的形式进行的,这就是学科实践的由来。学科实践与上一轮课程改革就倡导的“综合实践活动”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实践就其本义而言是相通的,它是一种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活动,从教育的角度说,它是一种以“身体参与和亲身经历”为表现形式、以“体验和感悟”为内在特征的学习活动。学科实践是基于学科、通过学科、为了学科的实践,没有学科的实践必然导致实践的泛化、浅化,没有实践的学科(教育)必然导致学科(教育)的固化、僵化。学科实践的宗旨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学科独特的育人价值。比如,数学学科独特的育人价值就表现为“数学的眼光、数学的思维、数学的语言”,数学学科实践活动就是培养学生“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用数学的思维分析现实世界、用数学的语言描述现实世界”的过程。可以说,学科育人价值是核心素养形成的载体,学科实践是核心素养形成的路径,学科实践和学科育人价值是改造和提升学科教育的两翼,是学科层面落实和培养核心素养的两大创举。总之,学科实践本质上就是要求用学科独特的方式来学习学科,用语文的方式学习语文,用数学的方式学习数学,用科学的方式学习科学,用体育的方式学习体育,设想一下,语文课要是没有阅读、数学课要是没有思维、科学课要是没有实验、体育课要是没有锻炼,那么各学科独特的育人价值就会丧失。尊重并彰显学科的独特性、体现学科的精气神,是学科实践的核心要义。(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主任 余文森

责任编辑:刘洋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