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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7来源:经济日报客户端

着力破除“五唯”,高校教师评职称将与教学挂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不良倾向,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类型,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健全完善外部专家评审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介绍,此次改革将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型总体不变,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到高校,由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探索实行教师职务的聘任改革,设置助理教授等职务。

  刘冬梅表示,此次改革在评价标准方面,就是要着力破除“五唯”,提出不以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评价的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论文发表数量、引用情况、期刊影响因子等仅作为评价的参考之一,核心是要评价研究本身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得在职称评审中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境)的学习经历、获得人才称号情况等作为限制性条件。目的就是要避免将某一个条件或者指标作为评价人才的“唯一”标准。

  “五唯”破了之后,评什么,怎么评?刘冬梅表示,改革也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强化师德和教育教学的要求。把好思想政治关,强化教师思想政治要求,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把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职称评审中所占的比重。

  二是突出质量导向。探索将项目报告、技术报告、学术会议报告、教学成果著作、论文、标准规范、创造的作品等这些高水平的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的贡献等情况。对于做出重大贡献的,以及高校里招聘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坚持严把质量和程序的前提下,还可以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

  三是实行分类评价。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根据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研究类型、不同的专业门类,建立分类评价标准,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能力。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的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

  四是强调同行评议。这次改革强调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的方式,鼓励探索引入外部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并且强调要给评审专家预留充足的时间进行评鉴,引导评审专家负责任地提供客观公正的专业评议意见。(经济日报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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